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也可能表現為政府向企業無償劃撥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的形式。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在實際取得資產並辦妥相關受讓手續時按照其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即1元)計量。
政府補助賬務處理: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益)。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將尚未分配的遞延收益余額壹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其他收益)。
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益)。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益)。
(2)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益)。
3、與資產和收益均相關的政府補助,企業需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