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年報調增調減分錄
壹、如果是調整以前年度多交所得稅:
1.調整多交所得稅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結轉未分配利潤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二、如果是調整以前年度少交所得稅:
1.補交所得稅稅款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稅款做: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未分配利潤做: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企業所得稅年報的法定時間
根據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辦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