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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年報調增調減的會計分錄

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相對較大的稅種之壹,而調增調減是在企業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的,讓我們壹起了解企業所得稅年報調增調減分錄吧。

企業所得稅年報調增調減分錄

壹、如果是調整以前年度多交所得稅:

1.調整多交所得稅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結轉未分配利潤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二、如果是調整以前年度少交所得稅:

1.補交所得稅稅款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稅款做: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未分配利潤做: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企業所得稅年報的法定時間

根據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辦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