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退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獎勵財政部門的收稅員: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
稅務系統中的“退票費核對”是什麽意思?
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稅務局會按照代扣代繳稅款的2%返還給企業。以前這項業務需要企業財稅人員向稅務局提交申請表進行現場辦理,壹年壹次,然後申請退還上壹年度的辦稅手續費。現在系統升級後,可以直接在系統中查詢,確認提交正確後,系統會自動啟動退稅流程,方便納稅人辦理此項業務。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的退還比例是多少?申請時限是怎麽規定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1,2018號)第十七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按規定就所扣繳的稅款,每年支付2%的手續費,已被稅務機關、司法機關查繳或責令補繳的稅款除外。
扣繳義務人收取的預扣費可用於提高納稅能力和獎勵收稅人。
3.根據《關於進壹步加強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19號)規定,“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結算。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和代征代繳義務人應當於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上壹年度的“三代”辦稅手續費。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壹年度“三代”辦稅費用。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審核“三代”辦稅手續費的申請,並將其作為編制下壹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
扣繳義務人或代理人在年度內終止扣繳義務或代收關系的,應在終止後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費用申報資料,稅務機關辦理費用結算。
個人所得稅退稅費用的錄入如上所寫。如果公司沒有在財務部門對納稅人進行獎勵,那麽財務可以直接按照(1)的會計分錄入賬。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收到稅務局返還的個人所得稅費用。如果沒有退費,他們就不需要做這些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