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財[2006]第150號
為適應新形勢下基建財務管理的需要,明確責任,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現就加強鐵路局基建財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壹、進壹步明確建設財務管理的職責
(壹)鐵路局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國家和鐵道部有關建設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鐵路局建設財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2.依法合理安排建設資金,按規定籌集、申請和撥付建設資金。
3 .對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指導,並對建設資金的安全承擔責任。
4.規範會計核算嚴格控制工程造價。監督檢查利用外資項目的工程造價和設備臺帳及使用情況。
5.根據鐵道部的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的貸款和還本付息手續。
6 .及時匯總和編報年度建設基金預算和財務報表。
7.組織建設資產交付的財務接收和財務審查,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建設項目的收尾工作。
8.指導合資鐵路公司建設財務工作,掌握合資鐵路建設情況。
9.依法接受審計和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組織整改。
(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是建設項目的實施單位,其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和鐵路局有關建設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制定建設項目財務內控制度。
2.嚴格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單獨核算項目建設成本,控制支出,節約投資。
3.請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歸集、管理、撥付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安全,並承擔建設資金安全責任。
4.組織項目的招投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和預算結算。
5.根據合同、驗工計價、發票等資料,辦理工程款項、拆遷補償和材料設備的預付款、清算和結算。
6.監督檢查建設單位撥付的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7.項目驗收後,及時辦理資產交接,確保資產完整。
8.編制建設資金預算、月報、財務決算和財務決算。
9.負責項目後期的收尾工程和會計檔案的移交。
10.依法接受審計和檢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三)運輸站是建設項目的資產接收和使用單位,其職責是:
1.參與工程竣工驗收,配合資產交接。
2.按規定及時接管資產,確保資產完整,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進壹步加強建設資金的存儲和使用管理。
(壹)開立銀行賬戶
1.開立、撤銷、變更銀行賬戶,應當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
2實施總承包項目,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要求總承包項目的組織者在與鐵路資金清算行(或室)簽訂監管協議的地方商業銀行開立賬戶。
(二)建設資金的申請和撥付
1.鐵路局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根據建設項目的投資計劃、支出預算、合同和進度,逐級申請接收建設資金,並提交月度預算。鐵路局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根據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要求撥款,避免滯留建設資金。
請求金額不包括工程進度結算中不需要支付的部分,不包括工程竣工結算中的質量保證金。
2.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工程預算、年度財務預算、年度投資預算、分章計劃、合同、工程驗工計價(或有效票據)和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嚴禁無依據撥付建設資金,嚴禁挪用、調劑、串換建設資金。
3.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及時簽訂補充協議,並遵循以下原則:
(1)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撥付建設單位工程款,實行月預付款、季結算、竣工清算的,應根據建設項目執行單位下達的月投資計劃進行月預付款,金額控制在70%以內,按批準的工驗進行季結算,金額控制在90%以內,同時扣除月預付款。
合同中預付款項條款的內容應在簽訂合同時考慮年度資金預算安排,預付比例適中,重大項目應根據年度投資計劃逐年預付。
(2)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辦理約定支付時,征地拆遷費應當取得合法票據;材料設備款應與材料設備到貨款同比例支付,並預留質量保證金;鐵路局內部合作單位的協議款和小型基建設備購置費按不高於協議總金額80%的比例分期撥付,余款在合作單位提供完整結算資料並辦理資產交付手續後支付。
(3)質量保證金的管理
建設工程必須根據經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按不低於工程結算總價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比例和返還時間應考慮財務審查在合同中約定。
(四)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監督
1.鐵路局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的聯簽制度。
2.鐵路局應實時監控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建設資金支付情況,確保建設資金安全。
3.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實時監控主辦單位撥付給協辦單位的資金,確保協辦單位的資金需求和建設資金的安全正常使用。
4 .鐵路建設、計劃、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和資金結算辦公室應按照各自的權限,履行建設財務監督檢查職能。
第三,加強核算,控制施工成本
(壹)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對大中型鐵路基建項目建立賬戶和明細核算,或者通過設立項目成本輔助賬戶,詳細記錄和真實反映項目篇章建設成本。同壹建設項目不同性質的建設資金應在同壹會計科目下進行管理和核算。
(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基建支出性質,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遞延投資和其他投資分別分類核算工程造價,根據合同、工驗計價和發票核算投資支出,根據項目名稱、批準的設計預算、年度資金支出預算和年度投資計劃實行總量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計劃造價,禁止擠占工程造價。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根據批準的概算實行總額控制,每年據實收取預算管理費。
(4)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會同監理單位,必須根據工程實際完成情況,認真審定工檢計價,嚴禁高估冒檢、預檢、虛檢。驗工計價的審計簽章的財務依據。建設工程竣工時,應進行徹底清理,並按批準的概算進行竣工驗收和計價。
(五)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撥付建設單位預付工程款和供應商預付設備款,以及撥付鐵路局內部合作單位的協議資金,在“預付工程款”科目核算,嚴禁直接將“以撥代支”列入建設成本。
(六)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撥付給鐵路局管內合作單位的協議書款項,應按照設計文件規定的內容與鐵路局管內合作單位簽訂,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設計實施。鐵路局管內合作單位收到協議後,應提供合法票據和工程驗工計價,經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作為計算工程造價的依據。
(七)鐵路局內部合作單位應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提交實物驗工計價,嚴禁超範圍、超標準建設,嚴禁擠占、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認真完善項目收尾工程管理
(A)整理項目的管理和移交
建設項目註銷後,應在工作完成後結清賬目。對未完工程數量較少,經初步檢查合格後,經鐵道部批準撤銷的項目,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在撤銷前必須列出詳細的剩余工程量和投資清單,並明確完成時限。
(2)支付尾款並請撥。
銷售年度後壹年內未完成全部工程的剩余資金(包括質量保證金)應上交鐵道部,剩余工程明細清單應報鐵道部建設、計劃、財務、審計等部門備案,並實行臺賬管理。質量保證金應列出詳細的單位和金額。具體實施需要資金時,應將合同及完成情況報鐵道部核實。
五、及時交付資產和編制決算報表。
(1)資產交付
1.建設工程竣工初驗合格後,應按初驗委員會編制的初驗報告確定的時間移交資產。同時,鐵路局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提交的“竣工驗收項目資產計價明細表”(含待分攤費用)進行計價備案。
2.建設項目竣工交付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對項目總體概算、投資計劃、預算執行和各項資金到位使用情況進行清理分析,按規定分攤待攤投資費用,及時結轉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費用、設備投資費用和其他投資費用,確保交付資產的完整準確。
3.建設項目正式驗收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組織填寫新建(購置)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並辦理資產交接。接管單位應積極配合,認真核實,並簽字確認。鐵路局根據雙方簽訂的新建(購置)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對已估價入賬的資產價值進行核算或調整。
4.大中型建設項目配套的專用設施,由鐵路投資但不屬於鐵路所有的資產,由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在項目初驗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逐級上報鐵道部,經財政部批準後轉出投資。地方政府投資但鐵路擁有的資產,計入交付使用的資產價值,同時增加“資本公積”。
5.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購置自用固定資產必須納入概算統壹管理。項目竣工後,資產應當與其他資產壹並移交給接管單位。
(2)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1.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在初驗後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做到編制及時、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在財務決算批復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不得調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
2 .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按規定移交與工程有關的會計檔案、竣工財務決算和詳細工程資料。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