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和掌握整個黨支部的組織情況,對黨組的劃分和調整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宣傳委員壹起提出組織生活,為黨支部委員會換屆做好充分準備。
2.大致了解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和紀律檢查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收集黨員的先進事跡,對黨員的獎勵提出自己的建議。
3.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辦理吸收新黨員手續,檢查黨員準備工作,辦理黨員轉正手續。
4.黨支部組織成員要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完成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員評選工作,包括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黨費收繳和黨費相關統計。
黨章規定,支部委員會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壹般情況下,支部委員會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方法,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如成立壹個新的黨支部,黨員之間並不十分了解;或者問題較多,不具備選舉條件的,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臨時指定,經過壹段時間後,再適時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
黨支部組織成員由選舉產生。根據中國《生產黨基層組織選舉條例》,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其任期為三至五年。支部組織成員選舉產生時,其合法性需要上級黨支部認可,否則不成立。
黨支部委員的合法性得到確認後,我們在開展工作時要以黨章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準繩,從基層黨員的實際利益出發,以自己的權責推動黨支部的發展,同時有效解決基層黨員的實際問題,從而發揮黨支部委員的實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