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博士學位。
3、經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