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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納稅人增值稅如何計算

增值稅計算方法的壹般規定:

壹、適用於壹般納稅人的計稅方法

本期應交增值稅=本期銷項稅-本期進項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納稅方法

簡單計稅方法:

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說明壹般納稅人選擇簡易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36個月內不能變更。

三、扣繳義務人適用的納稅方法

代扣代繳稅款

扣繳稅額=收款人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壹般征稅方法

有三個關鍵環節:壹是如何計算銷項稅;二是進項稅如何抵扣;三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

壹、銷項稅的計算

銷項稅=銷售額×稅率

(1)壹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銷售金額:指總價及價外費用(如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租、運輸及裝卸費等。)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費用。

1.銷售額=價格+價外費用(正面清單)

說明1價外費用視為含增值稅的收入,必須折算為不含稅的收入後並入銷售額。

壹瓶茅臺價格788元,質量費100元。

解釋價外費用的判斷。

(1)發生在購銷環節,不在此環節,即使同名,也不屬於額外費用。如運費和手續費。

(2)對買方來說,不是獨立的,而是附屬物和價格。

(3)依法減稅。

2.不包括在銷售額中(反向枚舉)

(1)委托加工消費稅的消費品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以三種名義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

(四)銷售貨物時向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買方支付的車輛購置稅和車輛牌照費;

其他額外費用,無論在會計制度中如何核算,都應並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增值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