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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

1,補充外包

即內部審計職能的壹部分委托給第三方。例如,聘請外部專業人員幫助壹些關鍵的內部審計項目。再比如,在審計國外分支機構時,聘請懂當地語言或熟悉當地習俗的審計人員幫忙。此外,在審核特殊領域(如電子數據處理系統)時,企業還可以聘請該領域的專家參與審核。

2.審計管理咨詢

主要是指請咨詢機構幫助企業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人員數量和配備,並可能促進內部審計計劃的形成和完善。審計管理咨詢服務還包括招聘內部審計師、幫助管理層界定主要審計風險領域等等。

3.所有內部審計職能都是外包的。

在這種外包形式下,企業沒有內部審計部門,但為了進行合理的業務審計,所有的內部審計職能都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或咨詢機構。

4、內部和外部成員相結合的審核

也稱為合作內部審計。在這種外包形式下,內部審計工作由壹個統壹的項目和審計工作組完成,包括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但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對這種合並審計承擔不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