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考(公共科目)
考試科目:考試科目沒什麽,理科,具體來說:錄取類別由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決定。
考試科目;考試科目;
入學類別
文科;大學語文、英語
文史、法學、教育、藝術。
科學;高等數學、英語;
理工科,經濟管理,農學,醫學。
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藝術、體育專業可由招生機構組織加試,加試在報名開始前完成。通過專業加試的考生可以填報相應的院校和專業誌願。
(2)校考(專業科目)
基礎課和專業課,基礎課是省統考,專業課是本科院校的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