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壹般納稅人: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當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科目。
3.預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在預繳增值稅後,應直至納稅義務發生時方可從“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減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對於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損益類相關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