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假設投入的股權是短期行為,存在活躍的交易市場,公司以獲取收益為目的持有。設定的市場價格能夠反映其公允價值。
期末,舊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短期股權投資”是按照市值與賬面價值孰低的方法反映期末價值,也就是說,只有當市值低於賬面價值時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符合謹慎性原則;
但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原來的“短期股權投資”對應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新準則要求期末按照期末市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換句話說,不僅是股價低於賬面價值的時候,股價在實現之前的上漲也需要在賬面上體現出來。
能否以已經入賬的價值實現,或者至少不低於這個價值,是不確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新會計準則對金融穩定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