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所得稅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所得稅會計憑證也將與財務會計憑證分離。這主要包括:
(1)與稅基的形成和計算直接相關的計稅依據憑證,如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個人收入繳納專用發票等。;
(2)與計算應納所得稅直接相關的納稅憑證,如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代扣代繳稅款報告、納稅評估等。
(三)稅收繳款書、完稅憑證等與繳納所得稅直接相關的納稅憑證;
(四)與退稅、減免稅直接相關的稅收票證。如減免稅憑證、稅收收入退還申請書、稅收收入退還書(主管稅務機關開具);
(五)與所得稅繳納業務相關的其他業務憑證。如稅務罰款收據、稅務登記證、外出經營稅務管理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