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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補以前年度的增值稅會計分錄。

彌補以前年度的增值稅會計分錄。

首先,彌補以前年度增值稅會計分錄的做法如下:

1,本年正常繳納增值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二、以前年度審計補報、增值稅補報會計分錄:

1,應計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和調整

2.檢查、填寫和轉出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和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4.結轉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企業納稅人增值稅認定的原則是什麽?

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制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和管理的具體辦法。在本辦法頒布前,為保證新標準的順利實施,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認定暫按以下原則辦理:

1,現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的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2.2008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3.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納稅人未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4.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可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如何補上壹年度的增值稅會計分錄?總的來說,實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