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披露原則是指企業在發布正式的財務報告時,必須全面正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信息,以及權益變動的信息,不得有意忽略或者隱瞞重要的財務數據,從而致使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產生誤解。例如:與收購有關的重要信息均應充分披露,使面臨收購的目標公司股東能夠自行作出有依據的決定。
充分披露原則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真實性原則
真實性原則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所公開的情況不得有任何虛假成分,必須與自身的客觀實際相符。
(二)準確性原則
準確性原則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的信息必須盡可能詳盡、具體、準確。
(三)完整性原則
完整性原則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把能夠提供給投資者判斷證券投資價值的情況全部公開。
(四)及時性原則
及時性原則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定要求的時間內以指定的方式披露。
充分披露原則有助於解決上市公司收購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防止內幕交易和證券欺詐行為的發生,從而保護所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