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是貸款和投資資金。
如果老板交待這筆錢屬於投資,則應記入實收資本,否則壹般應作為股東借給公司的無息借款計入其他應付款。
第二,農業公司的資產
購入的樹苗,如果公司立即轉手,不植價值,可以直接記為庫存商品(貿易公司性質,無生產資產科目)。
如果妳需要先種出壹種價值,那麽無論未來發生什麽,都應該作為生物資產入賬。
其中,樹苗養到壹定程度並出售的,可以先作為消耗性生物資產(視同原材料)入賬。
如果樹苗本身不是為了出售,如果是為了樹苗生產的其他商品,如果樹,則應記錄為生產性生物資產(視為固定資產)。
三、化肥和農藥,購入時作為庫存(原材料),使用時計入生產成本。
四、用固定資產管理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其價值計入生產成本。
五、消耗性生物資產,在培育過程中,將成本轉入生產成本,生產成本在培育成熟時轉入消耗性生物資產(註意在明細科目中區分材料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