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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可以有副業嗎

可以。國企職工可以兼職的。除非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的限制條款,或者企業內部都明確的規章制度有限制內容,否則的話在不有損於原企業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做正規的兼職。在社會團體兼職包括兼任領導職務和名譽職務、常務理事、理事等。在企業兼職包括兼任企業領導職務、顧問等名譽職務以及外部董事、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等企業職務。

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經營同類業務的其他企業兼職。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中層及以上職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職工作上,忠於職守,廉潔自律。根據工作需要,經批準兼職的,在兼職活動中要嚴格遵紀守法。

國企編制是什麽意思?

1、國有企業正式職工的用工編制,直接和國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2、企業編制也就是企業內部正規的編制,享受壹切該享受的福利。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經常實行壹企兩制的人事制度,企業中存在兩種職工身份,壹種是編制員工,壹種是臨時工,編制員工,是公司的正式員工,按等級享受全部福利待遇和工資待遇,與公司直接簽勞動合同,享受公司內部培訓、升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