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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編制確認應收賬款壞賬損失的會計分錄?

當有確鑿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時,應收賬款確認為“壞賬損失”。出現這種情況時,會計人員壹般通過壞賬準備等科目進行核算,那麽如何進行相關的會計分錄呢?

確認應收賬款壞賬損失的會計分錄

1.首次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

借方:信用減值損失

貸款:壞賬準備

2.如果計提壞賬準備,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3.後期恢復時間: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壞賬準備

什麽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收單位承擔的稅費、采購方支付的包裝費和各種運雜費。借款人登記的應收賬款增加、貸款人登記的應收賬款收回和確認的壞賬損失(即減少);期末余額借記,表示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如果余額在貸方,則表示企業預收的款項。

什麽是壞賬準備金?

壞賬準備是應收賬款的備抵賬戶。是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應收賬款。

貸款方向:貸款人註冊地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呆賬準備,以前年度發生的壞賬損失收回;借方登記已確認的壞賬損失的核銷數;余額在貸方,表示已提取但未核銷的壞賬準備。

權責發生制:企業壞賬損失的核算應采用備抵法,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