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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王朝興衰予現代管理的啟示

中國古代的王朝循環曾引起很多人的研究興趣,為什麽自秦漢以後,中國歷史便輪回往返,壹次次治亂反復而幾無窮已?史家的解釋是多種多樣的,有人說來源於中國的大壹統文化傳統、文化上缺乏彈性;有人說是因為外族的武力威脅,"遊牧民-定居者"的生存競爭壹次次使中國王朝死而復生、生而復死;有人說這乃肇於中國傳統的等級制統治模式,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經常性沖突使每壹代王朝都不可能長治久安。無疑,所有的說法都有其道理,都能解釋部分甚至很多事實,但本文則側重於經濟角度,從經濟層面看,王朝的循環又該如何解釋?本文想要強調的是:每壹王朝在其後期形成的強大既得利益階層給國家稅收帶來的巨額損失,在掏空了國家的公***財政的同時也摧毀了王朝的統治大廈。這壹既得利益階層與國家公***財政之間的緊張,是傳統中國社會的基本問題,其影響極其深遠。

1、自耕農遞減律與公***財政的短缺循環

從經濟上來找原因,美國歷史學家斯塔夫裏阿諾斯的理解尤其值得註意,他認為中國古代王朝循環、帝國走不出由盛到衰周期律的根本原因,乃在於經濟管理的循環,"每個王朝在它建立約100年後都開始面臨財政上的種種困難"(斯塔夫裏阿諾斯,P294),而公***財政的崩潰,又直接導致帝國的滅亡。歷史在歷史學家的筆下,是輕滑而明快的,壹兩句提綱契領、富於概括的話語,就把壹個又壹個王朝的興衰成敗,盡數羅入了其中。

但歷史作為壹種過程,卻絕沒有這般從容平淡,歡樂和幸福是怎麽產生的,悲傷和苦痛又是如何生長的,牽涉到具體而微的人和事,壹切過往煙雲都將浸透著迷茫和不確定,尤其對於今天站在與往日不同時間維度觀察著歷史的人,聯系古與今、中與外,我們因觀察歷史所引出的聯想,就特別地有壹些不輕松。帝國的循環究竟是怎樣發生的?歷史如何詭譎地而不動聲色地將前朝後世壹起串聯?而過去又能給未來提供什麽樣的可能性?我們應該好好對歷史發問。

王朝的循環、帝國的衰落,壹般而言是壹種綜合性的結果,政治、經濟、文化等等全面雕零,統治秩序就將難以為繼。但任何文明畢竟都是建築在物質上,王朝的循環因此如斯塔夫裏阿諾斯所說,顯著表現為壹種經濟過程。但這種經濟過程又和壹種文明的政治、文化和社會過程密切聯系在壹起的,相互之間互為因果,經濟過程裏有社會政治機理作用的存在,而隨社會政治機理生發的某種經濟過程,反過來又會強化某種政治機理,並產生某種社會結果。還是從公***財政的匱乏說起,這是每個王朝到其晚期之後的必發之癥。而公***財政為什麽會發生短缺?把自然的因素排除在外,我們先來看壹看因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壹些景象。

檢索壹下歷代王朝在其晚期經濟上所出現的征侯,不難發現,以下幾點是***通的:稅收大量短缺。每個王朝在其建立之初,都曾有過壹段時間的安寧和繁榮,如漢朝有"文景之治""光武中興",唐朝有"貞觀之治""開元盛世",清朝有"康乾盛世",宋明兩代也曾有過休養生息、政治清明、國家財政充裕、人民生活安康的和諧局面。但好景不般都不長久,每壹朝代在前幾任皇帝之後,由於缺乏有效的貨幣制度和商業法律,稅收無論是提取量還是在其現有制度維護上,都開始遇到許多困難,以至到王朝後期,都面臨開支超過稅收的困難局面。自耕農劇減。

中國歷代王朝更換的基本動力,是農民起義。農民起義所呼喚的平均地權思想,對每壹代王朝都有震撼力,也因為此,每壹代王朝在建制伊始,都通過打倒原有大地產擁有者、重新分配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土地基本能夠按照人口來平均。平均土地的結果,是在國家形成自耕農階層,這壹階層占據著農民的大多數。然而,這同樣是暫時的,隨著休養生息階段的過去,賦稅增加,自耕農逐漸承擔不起生存的壓力,不得不將自己的土地讓給大地主,而自己則淪為佃農。這壹過程通常時間都不長,到帝國後期,慢慢就形成佃農和農奴占據著農民的多數、而自耕農逐漸淪為少數的境地。土地嚴重集中。平均地權只是每壹王朝初始時的景觀,由於缺乏相應的商業和貨幣體系作支撐和法律的制度性約束,帝國的財富總是按照馬太律窮者越窮、富者越富,而在農業社會中,財富的主要標誌就是土地占有量,那些與政治權力相勾結的大地主,在經歷幾代皇帝之後,壹般很快就通過對自耕農的高利貨盤剝而積累起大量的地產,相反,自耕農階層在日益加重的徭役賦稅和無法償還的高利貨的雙重壓迫下,逐漸失去自己的土地主權而成為大地主的附庸,乃至到帝國後期,國家的大部分土地是被占人口絕對少數的土地主所瓜分。

以上三點實際上是遞近關聯的,土地集中必然造成自耕農減少,而自耕農減少必然導致稅收不暢和公***財政匱乏。在三者之間尤其值得關註的是自耕農的減少,翻壹翻二千年帝制史,不難發現,自耕農遞減業已成為伴隨歷代王朝由盛轉衰過程的鐵律。自耕農遞減為什麽必然導致王朝的稅收財政短缺?這與傳統中國是農業社會的經濟現實有關。農業社會政府和人民的主要經濟來源,只能是土地,而農業社會的人口多數,則為農民。正常情況下,王朝的稅收是由農民所負擔,假如土地不曾集中、自耕農占據農民的主要,帝國的稅收壹般不會發生大的短缺,特別是在政府實行人頭稅制度的情況下,國家通常能夠保持收支平衡。但這其實往往只是"理想類型",由於沒有實現"數目字管理",帝國的稅收壹方面不通暢、難以保證所有的稅收都能落實,另壹方面也難以對與政治權力有糾葛的土地權貴進行管理,尤其是自耕農不堪遙役重負、喪失地權、土地集中時,散布各地、自給自足、各成整體的農業經濟,在大地主的庇護下,經常會使政府的稅收制度失靈,即使采用按土地田畝征稅的方式(如唐朝的"均田制"壹度所做的那樣),亦無法阻擋這種趨勢。在傳統中國社會,自耕農在人口中的比重大小,事實上已成為衡量社會經濟生活運轉是否良好的壹個試金石。但自耕農遞減律卻毫不例外地貫徹了每壹王朝的盛衰成敗,原因在哪裏呢?這當然與傳統中國社會農業經濟的單壹化(缺乏商業和市場機制)密切關聯,也與政治體制缺乏彈性有關。應當說並不是每壹代君王都昏聵無能,相反我們發現,不少最高統治者都看到了存在於中國社會中的基本問題,而且歷代王朝都有皇帝曾致力於予以解決,但囿於農業社會的政治經濟現實,所有的努力最終都毫不例外歸於了失敗。

與自耕農遞減速律和公***財政短缺循環相對應,我們在統治者身上也觀察到壹種國家治理模式的循環,那就是每壹代王朝在其開始時都曾花大力氣著手舒解土地問題,力圖土地平均,防止土地集中,大力保持自耕農在人口結構中的主體位置。最為顯眼的是明太祖朱元璋,明帝國的大廈剛剛建起,如後來的毛澤東大打"地、富、反、壞、右"壹樣,洪武皇帝即"連興大獄,打擊官僚、縉紳、地方等高級人士,從朝廷內的高級官員直到民間的殷實富戶,株連極廣。據有的歷史學家估計,因之喪生者有逾十萬。沒收了案犯的家產並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國以來大批的移民屯田開荒,就使全國成了壹個以自耕農為基礎的農業社會。"(黃仁宇,P150)不僅如此,為防止當時全國仍保有700畝以上地產的14341戶地主家產不致無限擴大,朱元璋則給他們加之以很多額外的服役義務,"這種服役名目繁多,而且按累進稅的原則分派,即家室愈是殷富,其負擔也愈是繁重。比如各地驛站所需的馬匹、船轎和飲食,完全出自大戶供給,壹年中的供應量又沒有限額,旅行的官員越多,他們的負擔也越重。"(黃仁宇,151)也因為這樣的土地政策,每壹代王朝在其初始,自耕農都占據著全國人口的大多數,帝國的稅收也因為人口和土地的增長而有壹時的充實。盡管幾乎每壹代王朝在其開始都曾對土地平均和保持自耕農數目作出過努力,但後來的結果,卻仍然是土地集中、自耕農銳減速、公***財政缺失,如此不斷循環。這正是制度學派經濟學家張五常所說的"三種社會體制"中的按社會等級排序的社會所表現出來的典型特征,政治經濟體制的缺乏開放性,使壹種表面上看起來有利於國有利於民的經濟政策,也維持不能長久。

仍以明朝為例,雖然明太祖朱元璋壹時落實了土地問題,但後來情況又如何呢,仍不可避免落入了歷史的循環。所以盡管在明帝國岌岌可危時出了壹個大清官海瑞,但黃仁宇卻非常精當地指出來了:海瑞想恢復先祖遺訓的努力命中註定是壹個悲劇,他所不能領會的是,帝國的這壹套經濟政治系統從其發端就有問題。明初之時的土地政策之所以能夠維持,完全是靠洪武皇帝的個人魅力,而魅力的喪失也將意味這種經濟安排的失效。但第壹代皇帝朱元璋去世後,妳叫後世的皇帝們到哪裏去尋找類於開國皇帝的權威呢?他們的權力只是來自傳統,而傳統型統治理所當然意味著對往日時事的臣服,其中包括對制定和解釋這些傳統的具體的人的臣服。皇帝的威權因此已不具有絕對性,先王的老臣、現世的官僚集團,都有可能對上發難。當後世皇帝們的統治合法性大為減弱的時候,維系在魅力型統治上的經濟安排,因此再無繼續有效維護的可能。

在壹個以土地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封閉性農業社會,國家的安寧和穩定密切依賴於土地平均,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壹支強大的自耕農隊伍,國家的稅收才能有所依靠。但等級制的政治體制(這是農業社會的悖論:要維持壹個龐大帝國的統治,只能采用等級制)又註定不能將平均地權的經濟安排貫徹始終。在稅收銳減、國家公***財政空虛的情況下帝國將面臨什麽樣的結局?歷史學家早有有結論:維系著帝國統治的兩大力量--官僚體系和軍隊,將因為缺乏財政上的支撐而無法維持,帝國因此首先從自身體制上瓦解;而內部不堪忍受剝削的農民在則也聯合起來,為自身生存而舉起義旗,這時往往又有外族趁王朝內部的動亂而以武力來犯。在內憂外患夾擊下,帝國只好分崩離析。

2、另壹種私有化,另壹種結局

自耕農數目下降導致每壹王朝在其後期都面臨財政上的困難,但公***財政的匱缺並不表示國家財富總量的減少,相反我們倒還可以發現出另外的事實,比如唐朝,雖然其統治者並未象明朝壹樣嚴格地平均地權,而是在不剝奪大家族所占土地的現狀下,通過其他途徑開辟新土地並贈予自由農民,這種"均田制"措施曾壹度中止了半封建的大地產的增長,同時增加了國家稅收,也加強了唐初時的統治。但每壹王朝在其建立上百年後都無可幸免支大於收、財政上捉襟見肘,即使在國家財富總量增加的情況下也是如此。是誰使得自耕農銳減並掏空了帝國的公***財政?

問題出在歷代王朝的土地私有上。我們壹直習慣於認為,中國社會向來不存在私有制問題,上下五千年,各個朝代都在壓制著私有化。如果說這是與近現代西歐明確產權制度的壹種對照,也不能說這種說法全無道理,與受法律保護權利和稅收義務制約的私有產權制度,在中國從未有效生長。但若以"全豹"來否決"壹斑"、認為中國社會只有政府對經濟資源的無度控制而無私人對財產的大量占有,這卻與歷史曾有過的現實不符。中國古代大地主和豪強的土地兼並,事實上也是制造了壹種土地上的私有。雖然這種私有並沒有近現代意義上的嚴格法律保障,但土地擁有者的地契和通過與統治者***謀而獲得的政治權力,壹般都使土地私有的狀況能夠保持下去,避免政治權力的侵擾。但中國以往社會存在的問題,也正在這裏。土地在大地主和豪強那裏的集中並且私有,若有健全的財政稅收制度保證擁有大地產者亦交納相應的稅銀,則土地私有尚不致對國家和社會造成大的危害,然而,傳統中國社會政治制度的不合理所在,正是產權擁有者所亨權利與應盡義務的極端不平衡,壹方面,帝國的統治不是建立在技術上,類於黃仁宇先生所說的"高層機構"和"低層機構",向為中國社會所缺乏,帝國的稅收因此只能大而化之,無法精確定量,這使大地產擁有者有了逃稅的可乘之機;另壹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大地產擁有者壹般都是特權的享有者,傳統中國社會的統治,本身就建築於官僚階級與地方鄉紳豪強的合作,大地主利用其對政府的影響力,可以有效免去大量本來要交的稅務。套用現代壹點的話來說,傳統中國社會裏的大地產擁有者作為既得利益階層,才真正亨有著"輕瑤薄賦",這種財產占有權與應盡義務的分離,導致了公***財政的匱乏,也成為中國歷史王朝興衰榮落的基本成因。

土地事實上的私有,必然的結果,是政治權力施用於土地占有,進壹步加強土地私有的強度。在土地作為社會的主要財富的背景下,政治資源的施用所能謀取的經濟利益,最多最頻繁的當然只會是土地。土地的集中造就壹批既得利益階層,這個階層的慣常模式,就是官僚+地產。它與傳統中國社會的家庭和家族觀念有很大關聯。隋唐以後所實行的科舉制度,表面上看是在中國社會創造了"機會均等",為貧家子弟進入士紳階層打開了方便之門,實則不然,壹句"三代出壹個貴族"的習語道破了科舉入仕的秘密:沒有足夠的財力作為多年學習和準備的根基,甭提參加科舉考試、就是讀書向學的可能性也不會存在。所以能夠中舉的,大多必有家庭和家族的財力在背後作著支撐,而中舉入弟,政治權力則自然向經濟權力的方向回流,為家庭和家族的財富與地位躍升提供便利。官僚和地產因此這樣結合在壹起。這雖然沒有囊括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相勾結的所有類型,但卻最明顯、明通俗、最普遍的壹類,各朝情況都大略如此。

仍以明朝為例,明朝的官員退休以後,告老還張即成為鄉紳,但按政府規定,仍享有著與在位時相近的各種政治經濟優待(在這方面我們又壹次感受到歷史與現實的驚人相似),這本身就意味著他們在占有社會財富上比之壹般人站在了更高的位勢,還不僅如此,他們還以鄉誼、年誼、姻誼等等作為紐帶,與其他直接和不直接掌握政治權力的權貴者保持著千絲萬縷聯系,因是之故,將既得政治資源轉化為經濟資源,對他們來說就極其自然和順當,比如曾作過文淵閣大學士的徐階,退休回南直隸之後,家庭成員多達幾千,通過放高利貸等各種手段所占有的地產,據說便有40萬畝。(黃仁宇,P146)權和錢自古相通。明朝的官員通過截留"火耗",收取"常例",壹般都能積累起壹定的資產,這些資產或可直接用來購買土地,或可通過放高利貸豪奪土地。官員有位在職時積累金錢財富,退休後將金錢轉化為土地成為土地貴族,之如此類在各朝各代皆為常識。壹代王朝開國時打倒壹批鄉紳豪強,但"野火吹不盡,春風吹又生",經過新壹輪政治權力的重構,經濟資源在王朝建立幾十年後亦將重新依舊安排。明朝到萬歷年間,壹個新的土地貴族便早就已產生了,"當年送達禦前以備乙覽的14000多家富戶,已經為新的富戶所代替。這些新興的富戶,絕大多數屬於官僚、士紳或在學生員而得以享受'優免',不再承擔'役'的責任。政府中的吏員,也越來越多地獲得了上下其手的機會。因為全國的現金和實物不是總收集發,財政制度無從以嚴密的會計制度加以考察,從罅隙中漏出來的錢物就落於這些人的手裏。"(黃仁於P153)類似的現象和過程,在各代都能發現。

再如唐朝,唐朝開國時實行"均田制",但實際上壹開始的"均田"就不徹底,對前朝形成的擁有巨大的、自給自足的、免稅的地方家族大地產,並沒有予以剝奪,而是開辟其他途徑如開墾戰爭期間被荒廢的土地的方式公給農民以土地,而且國家稅收是由廣大小農所承擔,擁有政治權力的大地主則不需要交稅。最後壹個王朝清朝更是如此,"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即是壹個生動的寫照。

至此我們看到,在歷代王朝後期,圍繞賦稅全體臣民實際上分成了兩類:壹類是掌握政治經濟權力的既得利益者,即土地貴族,他們不必交稅或少交稅,並且通過高利貸等方式對農民進行盤剝;另壹類是農民(自耕農、佃農、農奴),他們在承擔政府的稅務的同時,還承受著土地貴族的剝削。貧和富的這樣分野,已經告訴人們帝國的財富究竟流入了何處,並且社會到底經歷了什麽樣的分化。這種分化實際上提示了階級分析在傳統中國社會的現實針對性。人口居於少數的既得利益者和人口居於絕對多數的受剝削者的存在,又會產生何種社會後果?

經濟問題歸根到底是利益問題。利益問題主要又在於兩方面:壹是生產,即財富的創造;壹是分配,即財富的使用。這兩方面相互支配,其中之壹發生故障,都會對另壹者產生負面影響,而且常常會產生壹定的社會後果。排他性既得利益階層的出現、利益分配上的不公(不等於不平均),恰恰是引發社會危機的導火索,當然,如果此時在財富的生產上有所突破,盡管分配不公、但即使是貧弱者亦能享有壹湯羹時,就如唐朝壹度所做的那樣,社會危機也許也有壹時緩解的可能。但在壹定的時間內,土地資源畢竟是有限度的,壹方的多得必然要以另壹方的多失作為前提。而從遙遠的古代至20世紀上半葉,傳統中國社會的絕大部分經濟和財政來源,都來自土地,壹般小民的經濟來源,也非常單壹,失去了土地就只能依附於人,再無其他獲取生活資料的機會。貧和富的對立因此並不僅僅表現為財富占有量多寡的對立,而更多表現為謀取財富機會有無的對立,單純的貧富不均在壹般情況下還並不是最緊要的問題,但在貧富不均的同時假如致富的機會亦不均等,弱勢都實際上已被逼入了無路可走、無希望可覓的艱難境地,起可反抗"為富不仁"便順其自然。傳統中國社會也因之呈現出動亂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