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律制度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關於會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總稱,通常簡稱會計法規。會計法律制度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會計關系,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在壹個單位,會計關系的主體為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客體為與會計工作相關的具體事務。為了保證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國家通過制定壹系列會計法律制度,來調整和規範各種會計關系,包括針對會計工作、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人員、會計檔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
會計規章
並以財政部部長簽署命令的形式公布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會計法律制度。如2001年2月20日財政部第10號令發布的《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2005年1月18日財政部第24號令發布的《會計事務所審批和監督辦法》。
2005年1月22日財政部第26號令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第33號令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均屬於會計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