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布保留和合並的行政審批項目,壹律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各實施單位要向社會公布優化後的審批流程和辦理時限。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強化對項目實施的監管,實行“壹門受理、聯動服務、集中審批、限時辦結”審批運行模式,健全完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投訴處理、績效評估於壹體的電子監察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審批違規行為。二、做好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的銜接
各地、各部門要做好工作銜接,確保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和調整及時落實到位。對取消的審批項目,要制定監管措施,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對下放管理層級的審批項目,市有關單位要及時辦理委托手續,同時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各地要對承接的審批項目,優化辦理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對備案和轉為日常監管等轉變管理方式的審批項目,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實現從行政審批向壹般管理和主動服務轉變。三、建立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工作機制
由市監察局牽頭,法制辦和編辦配合,每兩年對市級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壹次全面清理。對審批項目設定依據被廢止、修訂或國務院予以取消或調整的,與現實管理要求不相適應、難以達到管理目的的,外市取消或調整的,下放後實施效果不好的,及時提出清理意見,報市政府決定,按程序予以取消、調整或收回管理權限。四、推進行政服務方式改革
繼續加強市政務服務中心、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鄉鎮公***服務中心和村便民服務站建設,建立健全四級政務服務體系,整合部門審批資源,優化行政審批權配置,歸並內部審批職能,切實做到行政審批權“三集中、三到位”。強化行政審批績效管理,推行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等做法,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節約行政成本。五、規範審批中介行為
堅持“理順體制、加強管理、規範運作、扶持發展”原則,強化對中介機構特別是與行政審批相關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把適合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工作和管理服務事項,通過委托、招標、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承擔。研究制定加強中介機構管理的相關制度,理順監管體制,切斷權力依附,實現中介活動與行政職能的徹底分離。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內部建立涉及項目行政審批的“中介超市”,引入競爭機制,建設公平、公正的中介市場,打破部分中介機構獨家經營、壟斷經營的現象,用市場手段促使中介機構改進服務、提高效率。
附件1
保留的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02項)
序號部門編號項 目 名 稱審批性質清理決定保留後實施機關備註1市財政局1代理記賬機構資格審批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2會計從業資格頒發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3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變更審批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4收費票據準購證核發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5政府采購計劃審批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6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贈款審批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7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及年檢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8黨政機關及所屬單位培訓辦班收費審批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9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公務用車審批非許可保留市財政局 2市公安局10運輸第壹類易制毒化學品許可證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1網吧安全審核意見書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2停車場審批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3臨時占挖道路審批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4公交客運線路站點審批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5教練車教練線路審批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6集會遊行示威許可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7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8槍支彈藥攜運、運輸許可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19大型焰火燃放許可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20爆破工程作業審批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21槍支(彈藥)配購許可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22開辦犬類養殖場審批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23市級金融機構新建、改建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許可保留市公安局 3市城管局24從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經營許可許可保留市城管局 25占用綠地許可許可保留市城管局 26樹木移植砍伐許可許可保留市城管局 4市交通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