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學科需要、專業對口、註重能力水平的原則;堅持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招聘對象
(壹)招聘崗位及人數
這次公開招聘東寧縣第壹中學教師***計14名。其中: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物理2人、化學2人、生物1人、政治2人、歷史2人、地理2人。
(二)招聘對象
東寧縣第壹中學教師崗位面向全國招聘,招聘對象壹是2007年以來應往屆國家統招師範類本科畢業生;二是2007年以來應往屆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非師範類本科畢業生;三是以上兩類本科畢業生在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時的錄取分數必須達到二表A以上。
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
2、具有與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身體心理素質。
3、達到相應學歷及教師資格。因時間原因暫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師範類畢業生,允許申請應聘。
4、身體健康,無重大傳染疾病。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能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四、報考比例
報考比例指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報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5。如有特殊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後決定是否開考。
五、招考辦法及程序
(壹)制定招聘方案:由縣教育體育局根據崗位需求情況制定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進行核準後上報縣政府審批和備案。
(二)發布招聘信息:2011年7月26日—8月1日,在東寧門戶網站(www.dongning.gov.cn)、東寧電視臺和牡丹江市教育網發布招聘信息。
(三)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8日 — 8月3日,應聘壹律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需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就業報到證(藍聯)、戶口、教師資格證、本人檔案及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張。
2、報名地點:東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3、咨詢電話:0453—8987906
4、資格審查:2011年8月4日。由縣紀檢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抽調人員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後填寫《報名登記表》,並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相關手續。應聘者需交報名考務費500元。
(四)組織考試:2011年8月8日— 8月9日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組成專家命題組、面試評委組,以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達到高標準要求。
1、筆試:2011年8月8日 上午8:00—10:00
筆試采取標準化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內容為應聘學科專業知識,以現行普通高中教材為主。卷面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100分):8月9日 上午8:00—11:30
面試包括現場備課和說課
(1)備課:按照備課的常規要求,結構完整的設計出壹課時教案並寫出簡案。備課內容由評委根據學科內容現場指定現行普通高中教材中某壹課內容。備課時間為50分鐘。
(2)說課:按照說課的常規要求,將所備課內容、教學設計以說課形式表述出來,說課時間為10分鐘。
(五)錄用辦法
1、筆試考試結束後按各學科需求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學科報考人數少於擬聘用崗位,則筆試成績需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如學科報考人數少於擬聘用崗位,則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入闈。
3、成績合計:筆試和面試相加合計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權重為6:4,面試中的備課、說課權重為3:7。總成績尾數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在總成績60分(含60分)以上者中分科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若在錄取名額內最後壹個名次出現並列,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聘用人員。
5、對擬聘任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和身體殘疾者不能錄用,按照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6、縣教育體育局依據考試和體檢結果,提出擬聘人選上報縣政府,經縣政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7、對擬聘人員在東寧門戶網站及相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七、相關事宜
(壹)公示期滿後,教育體育局與被錄用人員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每人每月開生活費1500元。被錄用人員須交納1萬元保證金。
(二)試用期滿後,由東寧縣第壹中學出具鑒定書,教育體育局與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並辦理相關手續,參加工作時間從試用期算起。三年期滿後,退還保證金本息,利息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核算;不合格者,教育體育局不再與其簽訂正式聘用合同,退還保證金本息。
(三)在試用期和正式聘用期間,因錄用者本人人為原因中止合同的,保證金本息不予退回。
(四)應聘教師實行聘用制,錄用後享受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同等工資、福利、保險待遇和工作條件。
(五)2011年應屆畢業生上崗前須向縣教育體育局提供畢業證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就業報到證(藍聯)、教師資格證,逾期不提供或不屬實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被錄用人員須參加教育體育局統壹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故不參加者,取消上崗資格。
(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招聘紀律
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於在報名、考試等招聘環節上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對於在組織招聘過程中營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對於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九、組織領導
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東寧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東寧縣第壹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敬國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肖長旭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春發 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張威遠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於文政 縣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陳 林 縣財政局局長
成 員:周春霞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孫興誌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副局長
王全良 縣教育體育局黨委副書記
張樹軍 縣紀委監察局副局長
魏景傑 縣財政局教科文股股長
徐冰堂 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主 任:陳春發 (兼)
副主任:周春霞 (兼)
孫興誌 (兼)
張樹軍 (兼)
徐冰堂
成 員:由紀檢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工作人員組成。
本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寧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東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寧縣教育體育局
二○壹壹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