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公司為壹些優秀的老員工定制了獎杯。獎杯的制作費用怎麽核算?定制獎杯的制作費是否並入員工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壹)項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務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所得。
第10條規定,個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按照取得的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標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按照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所得是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其他相關費用。
1.如果是沒有市場價值的精神獎勵,比如證書性質的獎杯,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管理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如果是具有市場價值的物質獎勵,屬於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作為薪金所得扣繳:
收到獎杯後: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頒發獎杯時: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計分配:
借:管理費等。
貸款:應付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