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權的會計處理;
企業取得子公司控制權後購買少數股東全部或部分權益形成企業合並的,實質上是股東之間的股權交易,應當在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和合並財務報表中分別處理。
(壹)在母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中,母公司向子公司少數股東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確定;
(2)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應當以自購買日(或合並日)起持續計算的金額反映。
母公司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與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並日)起按照新的持股比例應持續計算的可辨認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調整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余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