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則下退休工資怎麽算?
壹、《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9號——職工薪酬》
(a)解雇福利包括:
(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無論員工本人是否願意,企業決定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
(2)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員工有權選擇繼續工作或接受離職補償,以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補償。
辭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勞動關系時壹次性支付賠償金的形式,或者通過提高退休養老金或其他離職後福利的標準,或者在辭退後支付員工未來壹定時期的工資。
(2)符合本準則第六條確認條件的終止勞動關系計劃或主動裁減建議的辭退福利,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應批準正式的解雇計劃或提案。辭退工作壹般應在壹年內完成,但因支付手續等原因導致部分支付延期至壹年後的,視為符合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條件。
(三)企業應當根據本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3號——或有事項》,嚴格按照辭退計劃的規定,合理估計和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對於員工沒有選擇權的辭退計劃,應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按照辭退計劃條款中規定的擬終止勞動關系的員工人數和各崗位辭退補償標準計提。
企業應當預計自願接受裁減建議的員工人數,並根據預計的員工人數和各崗位的辭退補償標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3-或有事項》的規定,計提應付員工工資。
對於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應付職工薪酬條件,且實質性辭退工作在壹年內完成,但支付時間超過壹年的辭退福利,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
二、《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專家工作組意見》(2007年4月30日)明確指出:
如何根據辭退福利計劃正確確認和計量應付給員工的工資?
(1)辭退福利是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期滿前決定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時給予的補償,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預計負債只有在辭退福利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確認:
1.企業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方案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即將實施。計劃或建議應包括:擬解散或裁員的部門、職位和人數;根據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或降低按工作類別或崗位確定的補償金額;終止或減少勞動關系的時間等。
解雇計劃或建議應由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準,解雇壹般應在壹年內完成,但由於付款程序和其他原因導致部分付款延遲超過壹年的情況除外。
2.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終止勞動關系的方案或減少勞動關系的建議。
(二)企業對職工實施了內部退休計劃,職工雖未終止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但由於這些職工未來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企業承諾提供與辭退福利實質上類似的補償,符合上述辭退福利計劃中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作為辭退福利處理。企業應當將職工停止提供服務之日起至正常退休之日止期間應由退休職工支付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確認為應付職工工資(辭退福利),不確認分期支付退休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所產生的義務。
(3)對於辭退工作在壹年內完成、補償金支付時間超過壹年的辭退計劃(含退休計劃),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折現率,計量折現金額,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折現後的金額與實際應支付的辭退福利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的融資費用,在以後期間實際支付辭退福利時計入財務費用。如果應付解雇補助金的金額與貼現金額相差不大,則可以不貼現。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新準則下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退休職工工資將構成企業的當期義務,導致企業未來經濟利益流出,符合負債的界定和確認條件。按照規定,應當選擇補償支付超過壹年的辭退計劃(包括退休計劃),由企業選擇適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折現後的金額與實際應支付的辭退福利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的融資費用,在以後期間實際支付辭退福利時計入財務費用。"
因為退休員工也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當然,內部退休工資的具體計算方法並不統壹。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操作方法,其中,員工自己也要和單位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