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根據《會計法》規定,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不構成犯罪。

根據《會計法》規定,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不構成犯罪。

正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