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報告的規定,結構性存款的分類主要取決於存款產品說明書中的約定條款。目前公司認購、銀行發行的結構性存款,收益可能與壹些基礎變量掛鉤,如利率、匯率、黃金價格等。此類產品應被視為嵌入式衍生產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公司應將嵌入結構性存款的衍生產品進行拆分,單獨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如果嵌入衍生工具在經濟特征和風險(如利率風險)方面與存款合同密切相關,或者與嵌入衍生工具具有類似條款的工具不符合衍生工具的定義或者不能單獨計量,則可以將整個結構性存款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由於嵌入式衍生產品及其衍生產品的會計處理困難,發現許多上市公司簡單地將結構性存款報告為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其他流動資產和其他固定收益資產,未能正確反映結構性存款收益變化的風險。結構性存款是指投資者將合法持有的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存入銀行,銀行嵌入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於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的具有壹定風險的金融產品。)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把投資者的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等金融或非金融對象掛鉤。
事實上,結構性存款不是普通存款,也不同於銀行理財。結構性存款是在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品,與利率、匯率、指數等波動掛鉤。,讓儲戶在承擔壹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更高的回報。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數據顯示,2065438+2009年6月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10.98萬億元,是繼2065438+2008年6月結構性存款爆發後的第三次。Wind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末,大型中資銀行和中小型中資銀行的結構性存款規模合計11.13萬億元。其中,大型中資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3.77萬億元,中小型中資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7.36萬億元。
環球常春藤友情提示:以上是【結構性存款損益結算方式?]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