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年稅法核定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80萬元,甲公司實際年薪為200萬元。稅法允許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稅前全額扣除。
2.企業固定資產原值為500,000,000元,會計處理采用加速折舊法進行折舊。當年折舊金額6400萬元,累計折舊金額244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稅務處理采用平均使用年限法,當年折舊額為5000萬元,稅前累計折舊額為1500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與會計處理沒有區別。
3.該企業購入壹家擬於近期出售的上市公司股票時,購入成本為200萬元,年末市價為260萬元。當年沒有分紅等事項。
4.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賬面余額264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賬面余額0元。
除上述事項外,沒有其他稅務調整。此外,企業預計未來將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