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級補助收入時,貸記本科目,年終借記本科目,將本科目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余額。
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核算實際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予補助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收入 戶”科目,貸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會計期末,應將上級補助收入轉入失業保 險基金帳戶,借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貸記“失業保險基金”科目。
例:12月23日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其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失業保險基金15萬元,期末結轉失業保險基金帳戶。
(1)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時
借:銀行存款——收入戶 150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 150000
(2)期末結轉時
借:上級補助收入 150000
貸:失業保險基金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