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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替換商品進行會計分錄

1,企業更換商品:

借:庫存商品(折算成商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銀行存款(借方或貸方賬戶按差價重置)

2.結轉成本時: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庫存折舊準備金(如果有)。

貸款:庫存商品(交換商品的價值)

更換商品後結轉成本的企業,應通過“庫存商品”、“應交稅金”等相關二級科目進行核算。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驗收入庫並用於銷售的各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