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基礎會計學簡答題登記賬簿有哪些基本要求

基礎會計學簡答題登記賬簿有哪些基本要求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六十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登記帳簿的基本要求是:

1、登記會計帳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帳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2、登記完畢後,要在記帳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已經登帳的符號,表示已經記帳。

3、帳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壹般應占格距的二分之壹。

4、登記帳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帳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5、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帳:

(1)按照紅字沖帳的記帳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帳頁中,登記減少數;

(3)在三欄式帳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面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4) 4.根據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6、各種帳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註銷,或者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帳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7、凡需要結出余額的帳戶,結出余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余額的帳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並在余額欄內用“Q”表示。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逐日結出余額。

8、每壹帳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後壹行和下頁第壹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壹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

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帳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未止的發生額合計數;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帳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未止的累計數;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帳戶,可以只將每頁未的余額結轉次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