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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的原則

會計的八大原則是: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

會計原則又稱“會計準則”。它是建立在會計目標、會計假設及會計概念等會計基礎理論之上具體確認和計量會計事項所應當依據的概念和規則。

會計基本假設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

1、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服務的特定對象,是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範圍。

在會計主體假設下,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反映企業本身所從事的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並非對等的概念。壹般而言,凡是法人單位必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企業集團、企業、企業的分廠、企業的車間或事業部,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但不壹定是法律主體。

2、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經營下去,不會停業,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

在持續經營假設下,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3、會計分期,是指將壹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壹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且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稱為會計中期。

由於會計分期,才產生了當期與其他期間的差別,從而形成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不同的記賬基礎,進而出現了應收、應付會計處理方法。

4、貨幣計量,是指會計主體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以貨幣計量,反映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在貨幣計量的前提下,我國的會計核算應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選擇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向外編送財務報告時,應折算為人民幣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