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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還本的會計分錄。

1.分期償還本金:

借:管理費用(準備期)、在建工程支出或R&D(在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購建固定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應付利息。

2.到期壹次還本付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貸款:長期貸款-應計利息。

分期支付的利息通常是每半年壹次或每年壹次,構成企業的流動負債,因此應計入應付利息賬戶。

壹次性支付的利息與本金壹起屬於企業的非流動負債,因此計入長期借款明細下的應計利息。

壹次性還本付息和分期付息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分期付息是指按月或按季度向貸款人或出借人支付利息,然後將貸款本金返還給借款人或出借人。貸款到期日的貸款機構或貸款人;壹次性還本付息是指在貸款到期日壹次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息。

兩種還款方式相比,壹次性還本付息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要求更高,逾期風險也更大。長期貸款利息分期支付,到期償還,即按月、季或年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到期還本付息是指到期後壹次性還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