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面臨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時,處理方式取決於是否已計提壞賬準備。若已計提,需沖銷壞賬準備,通過借記“管理費用”賬戶,貸記“應收賬款”賬戶來完成。若未計提,應直接核銷,同樣調整上述賬戶。這種做法源於企業間的競爭加劇和銷售策略,通過賒銷來擴大銷售,但同時也可能產生大量難以收回的債務。
企業的應收賬款回收面臨諸多不確定性,如客戶資信和經營能力的差異,這增加了壞賬的風險。計提壞賬準備旨在分散風險,及時處理壞賬,平衡各期損失,有助於財會人員進行成本管理和分析。
在會計核算中,壞賬準備的處理有兩種理論方法: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直接轉銷法簡單粗暴,直接計入損益,但忽視了壞賬與賒銷的關系,可能導致利潤虛增和應收賬款價值的高估。我國會計制度禁止使用這種方法,建議采用備抵法,通過逐步計提壞賬準備,更準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