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形式上是獨立的經濟實體,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會計報表,但在本質上,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壹個統壹的整體。
因為存在控股關系,子公司的利潤實際上就是母公司的損益,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最終會影響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以母公司的股東、債權人和經營者不僅與母公司本身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關,更關心整個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有絕對的控制權,母公司會對子公司的經營產生直接的影響,所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會存在壹些特殊的商業利益和利益,會損害其他企業、消費者甚至公眾。為了使這種不合理、不合法、不規範的現象成為現實,政府也想從整體上了解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是僅僅通過母公司和子公司編制會計報表來了解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不夠的,因為其中包含了很多重疊的部分,比如母公司向子公司銷售產品,子公司向消費者銷售產品, 其中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會計報表中會表現為兩項銷售收入,從集團整體來看只能是壹項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