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壹)法制不健全,管理水平落後。
目前,我國雖然頒布了壹些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制度,但從整體上看,缺乏系統完整的相關財務制度,現有的許多規定模糊不清,嚴重滯後,未能跟上時代的步伐,在壹定程度上不利於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發展。法律制度的缺失也使得我國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水平落後,如收支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非營利組織的收支管理主要包括資本性收入管理和資本性支出管理兩個方面。由於其固有的特性,非營利組織在收入管理上過於依賴非自生收入,自生收入很少;在支出管理上,由於缺乏制度約束和有效監督,非營利組織的支出往往在項目之間相互挪用,甚至有的組織不開展活動,形同虛設。再比如缺乏績效評價體系,導致績效比較困難。最典型的現象就是慈善,慈善項目不評價管理績效,導致大多數慈善管理者?無為?或者公款挪作私用,使得資金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二)缺乏有效的內外監督和自律機制
首先,非營利組織資金來源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既不在政府審計範圍內,也不受強制性的社會審計,缺乏有效的外部審計監督;其次,我國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缺乏科學的財務監督機制,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相對不完善;另外,非營利組織因為沒有盈利指標,很難對自己的經營活動進行評價,再加上組織缺乏壹定的自律能力,導致很多機構的領導為所欲為,內部管理混亂。內外監督和自律機制的缺失,嚴重損害了非營利組織內部會計管理的公信力和外部形象的信任度。
(三)融資渠道狹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中國的非營利組織以公共服務為使命,不受政府強制和征稅,因此無法獲得豐厚的利潤。因此,資金是影響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壹。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和社會救助。政府經費的限制,非營利組織由於信譽差得到的捐款少,運營收入很少,導致非營利組織嚴重缺乏自力更生的能力。近壹半的中國非營利組織表示,組織發展的最大障礙是資金短缺。此外,非營利組織的特點使其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缺乏內外監督,非營利組織在資金使用上過於隨意,往往不顧項目的輕重緩急和長遠發展,往往?抓眉毛胡子?甚至出現了壹些不良現象,如肆意浪費資金、公款私用等,使得非營利組織的財政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四)信息披露不完善,透明度低
目前,我國非營利組織在信息披露方面缺乏公開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存在周期長、效率低、環節多等問題。主要表現在:壹是財務報告質量差。非營利組織引入財務人員的非正式性和隨意性,人員素質普遍較低,專業技能較低,使得財務報告的相關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普遍較差,甚至出現超出標準理解範圍的低級錯誤。二是信息透明度低。許多非營利組織沒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不披露財務報表,即使披露,也存在完整性和真實性問題。中國現有的慈善組織中,約75%處於信息披露。不披露或僅披露少量信息?很多捐款人都不知道資金去了哪裏,更不知道自己捐款的效果和用途。這些使得資源提供者無法獲得組織運行的具體情況,嚴重影響了他們對組織的積極性和信任度,組織的財務公信力嚴重缺失。
加強我國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對策
(壹)建立健全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
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是制約我國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必須從法律層面規範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首先,政府應盡快對財務管理進行原則性的指導,如給非營利組織以法律定義,以法律法規的形式規定其法律地位,將部分社會職能轉移給非營利組織;明確其收支規範、績效評價等實際問題;同時為他們提供資金、人力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其次,政府應該督促非營利組織建立組織規範。目前很多非營利組織也是這種性質,比如各種科技基金、希望工程等。,而他們在執行事務的過程中所面臨的財務管理問題也是如此。因此,政府可以作為監管機構,督促和幫助同類型組織建立相應的組織規範。此外,作為行業自律組織,協會還應努力出臺行業指導性文件或規章制度。
(二)合理優化收支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中國的非營利組織要註意:始終以公益服務為己任,開展募捐活動;要努力提高公信力,做好面向公眾的募捐工作。比如在整個捐贈活動中,要和捐贈人建立密切的關系,讓捐贈人及時了解捐贈的用途和效率。在自生收入方面,由於其固有的使命,非營利組織無法按照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獲得與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相同的報酬,因此非營利組織只能通過擴大規模和延伸服務方式來擴大自生收入的總量。中國的非營利組織也應該高度重視支出的管理,用最少的資源獲得最大的效益,既完成組織的使命,又讓組織不斷發展壯大。非營利組織在支出過程中,既要保證業務的正常開展,又要關心資金利用的效果和效率。有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可以建立專人負責經費支出的制度。資金的使用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涉及組織切身利益和未來發展的項目要經過慎重考慮,並與全體成員協商壹致決定,形成使用前嚴格審查、使用中全面監督、使用後詳細審計的嚴格流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非營利組織財務信息的質量和披露的透明度
財務信息披露是非營利組織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共同需求,非營利組織披露的財務信息必須全面、規範、真實、有效。在國家層面,頒布財務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法規,量化信息披露的標準,對財務信息披露的方式、時間、程序和具體內容進行強制性規定。同時,要加強執法的公正性和執行力度,對不按規定在設定的時間和設定的質量要求下公布財務信息的非營利組織給予壹定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會給予免除其免稅權、取消其合法資格的制裁。在非營利組織層面,應建立有效的責任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財務信息;而且,再好的國家內外環境,也需要人才的執行力。非營利組織需要建立壹套完整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包括聘用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薪酬、福利制度等。,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技能。
(四)加強對非營利組織的外部監管。
我國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問題大多源於監管的缺失,因此加強非營利組織的內外部監管十分重要。在外部監管方面:充分發揮政府監管的作用,這是防止財務信息披露失真的有力保障;第三方審計機構監督,可以對非營利組織披露的會計信息做出權威、專業、中立的評價;利用媒體和群眾的監督,把所有信息都暴露在陽光下,提高財務信息的質量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