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填寫申報表時填寫未開票收入壹欄。
情況
2019年2月,19公司(壹般納稅人企業)向員工發放自用食品作為節日福利,成本654.38+0萬元,對外銷售免稅值200萬元。
會計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226萬元。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萬元。
同時結轉相關費用: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654.38+0萬元。
貸款:654.38+0萬元庫存商品。
沒有發票就不能稅前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第28號),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費用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且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的,以發票(含稅務機關按規定開具的發票)作為稅前憑證扣除費用;但對方是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的個人的,其費用應當憑稅務機關開具的發票或者收據、內部憑證在稅前扣除,收據應當載明收款人姓名、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支付金額等相關信息。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費用不屬於應稅項目的,以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所以不是沒有取得發票就不能稅前支付。我們應該區分各種情況。
未開票銷售收入如何進行會計分錄?可以看出,當未開票的收入作為已開票的銷售收入入賬時,在會計核算上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增值稅申報的時候,填寫申報表的時候數據會不壹樣,財務部門要記得把沒有開發票的收入放在適當的欄目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