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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及技術維護費抵扣怎麽處理?

1.企業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借:固定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按規定扣除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

貸款:遞延收入

特種設備折舊按期計提:

借:管理費

貸項:累計折舊

同時:

借:遞延收入。

貸款:管理費

2.企業發生的技術維護費:

借:管理費

貸款:銀行存款

按規定扣除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

貸款:管理費

增值稅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將從增值稅中扣除,不影響資產負債表。因為增值稅與利潤無關,是價外費用;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之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2011年1月之前已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由技術維護服務單位憑技術維護費發票繳納。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支付的兩項費用全額抵扣應交增值稅的,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