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設計費關系到產品營銷和企業形象,所以可以記為銷售費——業務推廣費。會計處理如下: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業務推廣費用稅前扣除標準:
1,壹般企業扣除標準不超過15%。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推廣費,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2.三類企業扣除標準為30%。
根據《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第壹條規定,化妝品制造或銷售、藥品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3、煙草公司不允許稅前扣除。
根據《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7]41號)第三條規定,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