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材料應分配到產成品= 16000 * 500/(500+300)= 10000元。
直接材料應分配在產品= 16000 * 300/(500+300)= 6000元。
直接人工應分配到產成品=3200*500/(500+300)=2000元。
產品中應分配的直接人工=3200*300/(500+300)=1200元。
成品應分配制造費用=4000*500/(500+300)=2500元。
在產品制造費用應分配=4000*300/(500+300)=1500元。
成品總成本= 10000+2000+2500+523.44 = 15023.44元。
在制品= 6000+1200+1500 = 8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