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規定可以通過評估增值調整賬面價值的事項,僅限於以下兩種情況:壹是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根據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企業相應資產的原賬面價值;二是企業合並,即在購買其他企業全部股權時,被購買企業保留法人資格的,被購買企業應當按照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被購買企業喪失法人資格的,被購買企業應當按照被購買企業各項資產的評估值進行核算。網頁鏈接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貴公司的資產評估不屬於上述任何壹種可以對賬的情形,則不應進行任何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