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 持有至到期投資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壹)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該投資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壹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壹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後利息的處理,比照“貸款”科目相關規定。
(三)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