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紅發票怎麽做會計分錄介紹如下:
1、采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發生跨年發票紅沖應直接沖減收入,具體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沖回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2、采用《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發生跨年發票紅沖應可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具體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沖回結轉的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結轉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
紅沖發票,就是沖減原銷項,然後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入帳,跨月的就需要開紅字發票了。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的規定
(1)銷售方必須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內容應與《通知單》壹壹對應。
(2)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銷售方)》(以下簡稱《銷售方申請單》,式樣附後),並在《銷售方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與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
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寫明拒收理由、錯誤的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售方)》(以下簡稱《銷售方通知單》,式樣附後)。銷售方憑《銷售方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3)因開票有誤(指隔月發現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銷售方申請單》,並在《銷售方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
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出具《銷售方通知單》。銷售方憑《銷售方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