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工資應計時:
1.借:管理費用-工資;銷售費用-工資;生產成本-直接人工;制造成本-工資。
2.貸款: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
二、支付工資時:
1.借:應付款-工資(應付)。
2.貸:其他應付款——社保;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銀行存款(實際發放)。
三。應付員工款項
1.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終止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工資、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向職工配偶、子女、被撫養人、已故職工遺屬等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2.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和使用。“應付職工薪酬”應根據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