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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文明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國家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範院校、國家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第三條學院立足浙江,以水利行業為依托,以土木工程專業為主體,以水利、水電、建築藝術專業為特色,統籌相關專業發展,培養生產、建設、管理第壹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四條學院校址位於杭州蕭山高教園區更文路418號,總占地面積998.9畝,建築面積176800平方米。擁有完善的現代化教育教學設施,擁有21校內實訓基地、12模擬實訓中心、356個校外實訓基地,與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息息相關。

第五條學院國際代碼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碼為0106。國內其他省份招生代碼請參考學院公布的統招計劃。

第六條學院具有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資格,授予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蓋章的國家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註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學院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制定招生計劃,經學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教育廳批準後實施。具體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根據學生情況確需調整招生計劃時,由學院向計劃部門和省級招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實施。

第八條高校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將招生計劃報(送)到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並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省級教育考試院監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政策法規,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六公開六不準”,實施“陽光工程”,擇優錄取。

第十條外語要求不限,學院培養的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第十壹條招收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等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等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拒絕錄取”條款的,學院執行為“不予錄取”;色盲在建築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和風景園林設計中是有限的。建議考生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專業要求、特點和未來就業方向慎重選擇專業。

第十三條學院同意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照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其加分晉級和錄取。

第十四條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招收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浙江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僅限浙江省藝術類考生),其他專業無加試要求。

第十五條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是指普通高中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考生只要1科目在專業(類別)考試科目範圍內,均可報考本專業,所有考生均可填報。2020年學院各專業(班)選修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並在學院招生網站公布。

第十六條按照平行誌願中的“專業+學校”,報名參加浙江省普通高中和單獨考試的學生,根據其專業誌願,按照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後,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誌願招收。浙江省高考分為普通類和藝術類兩類。普通類填報誌願平行錄取,藝術類屬於第二批省統考錄取。單獨考試歸入專業平行錄取。

第十七條普通高中錄取的浙江考生,按照名次和誌願順序錄取。當考生排名相同時,按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若單科排序後分數仍相同或選考科目不限,則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水平擇優錄取。單獨考試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技能、語文、數學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省外錄取按考生所屬省份招生批次的有關規定執行。學院根據學生的情況確定調劑比例。第壹輪錄取結束後,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誌願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酌情降級尋求誌願錄取。

第十九條省外錄取:按照誌願優先原則(即專業誌願填報方式),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進入檔案的考生;不能滿足第壹專業誌願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仍不滿意者,按其第三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當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學院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計劃不足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當檔案總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成績優先級:理科考生為:數學、語文、外語;文科考生為: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排序後分數相同的考生所在院校將綜合考慮考生獲獎情況和考生特長。

第五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錄取組和招生督導組。招生督導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571-83864106。高校錄取結果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和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高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學費標準

第二十壹條學院應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公布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職院校學費標準。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兩個專業每學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建築工程技術與工程造價每學年7500元;工程勘察技術、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建築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術、電廠與電力系統、數控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景觀設計11專業每學年6600元;會計、互聯網金融、移動商務3個專業,每學年6000元;機電壹體化技術(中美合作)和水利工程(中美合作)每學年1.5萬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梁簽發。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時,學院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體格復查和入學條件復檢,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院為浙江省二段退學新生設立獎學金。如果超過浙江省二段的考生在平行錄取二段誌願填報期間填報了學院錄取,前10名考生可獲得退學新生獎學金,獎金10000元/人;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為貧困家庭學生設立“綠色通道”,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減免學費、各種困難補助、勤工儉學等資助政策,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機電壹體化技術(中美合作)課程與美國貝茨理工學院合作辦學。學生修完中美合作項目規定的全部課程學分,達到畢業要求,可獲得浙江省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和美國貝茨理工學院應用科學副學士學位。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與美國聖馬丁大學合作。學生修完項目規定的全部課程學分並達到畢業要求,還可獲得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和美國聖馬丁大學土木工程專業證書。中外合作專業的學生,錄取後不能轉專業。

第二十六條學院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杭州蕭山高教園區更文路418號

郵政編碼:311231

聯系電話:0571-83863688;0571-83863268(傳真)

招生網站:8008/

微信公眾號:tjzsjy,掃描二維碼關註,訂閱招生信息。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