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財稅[2065 438+02]15號允許企業全額沖減原計入企業“管理費用”的費用。為了準確核算,體現會計信息清晰的要求,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申報要求,建議設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減征)”會計科目(因為此處應交稅金減征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下的前三級不同),購買金稅卡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進行認證,這樣會計賬簿中的“進項稅額”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中只記錄了免稅金額和維護費金額,與納稅申報表第23行“應納稅額減征”金額壹致。由於財稅[2012]15號文件中的稅收優惠實質上是國家對企業的政府補助,因此需要通過“營業外收入”核算,並在會計憑證“匯總欄”中註明“財稅[2012]15補助”。因為政府補助沒有明確具體用途,所以企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2012,10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上海以外),2012年2月28日經當地國稅機關核準,認定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商貿企業)。3月13日,某公司首次采購金稅卡、IC卡、讀卡器等相關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金額1416.00元(不含稅金額1210.25元,進項稅額205.75元),同時甲公司支付“技術維護費”370元(取得地稅服務發票)。會計應該如何處理賬目?(假設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9欄應納稅額為20000元)
會計處理如下:
根據購買金稅卡、IC卡等專用設備取得的專用發票:5 Y. M1 F6 m5 j0 B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1210.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205.75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1416.00。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減征收額)
貸款:營業外收入1210.25
根據企業取得的地方稅務“技術維護費”支出發票。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370.00。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37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減征)370.00。
貸款:營業外收入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