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及以上會計學歷的考生,須在畢業之日起2年內(以畢業證書日期為準)出示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專業包括:
(1)會計;(2)會計電算化;(3)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化;(4)審計;(5)財務管理;(6)財務管理
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必須與上述專業壹字不差,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有效。考生在畢業證復印件上註明對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並簽名。考試合格後,考生可憑經審核的畢業證書原件報考,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須提供國家高等教育網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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