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綜合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授予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全科執業證書。綜合階段的考試整合知識點,註重實用性和實用性。
註冊會計師專業階段需要在5年內完成,專業階段考試單科合格分數線對於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人員在5年內有效。
財政部考試委員會將在連續五個年度的考試中,對專業階段所有科目考試合格的頒發合格證書。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的考後階段完成。財政部考試委員會將向通過綜合階段考試的考生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通用證書。
註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包括職業能力綜合測試科目,分為試卷1和試卷2(試卷1和試卷2各50分),試題為綜合案例分析。
第壹份試卷以法務業務為主,內容主要涉及會計、審計、稅法。第二篇論文以管理咨詢和經營分析為主,內容主要涉及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等專業領域。
試卷1設置為用英語回答附加子問題,5分,鼓勵考生用英語回答。試卷壹和試卷二的考試時間為3.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