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相關費用時的會計分錄:借:生產成本貸:原材料——應付職工工資、制造費用等材料明細。加工後可由生產成本轉入委托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材料貸:生產成本。
三。根據合同規定,加工完成並發送給委托方時的會計分錄: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加工產品為消費稅應稅產品的,受托方應當履行征收、繳納消費稅的義務,這裏的應稅價值壹般指受托方同類產品的價格或者構成應稅價值)。
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委托加工材料。
3.在備查簿中核銷委托加工材料,貸記“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註明材料數量)。4.受托方繳納消費稅時的會計分錄: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貸記: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