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它們具有相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相同的責任,在功能上是互補的。內容上互相滲透重疊;地位上互相轉化吸收;在實施中相互作用、相互促進。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
(1)性質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主要取決於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很強的自律性。
(2)作用範圍不同。會計法律制度重在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並將結果法律化;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求調整其內在的精神世界。
(3)實現形式不同。會計法律制度是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通過壹定程序制定的,其表現形式是具體、明確並正式形成書面規定;會計職業道德來源於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其表現形式既是明確的成文規定,也是不成文的規範,存在於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中。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會計職業道德不僅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還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