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現金與銀行存款相互劃轉的業務,應編制的記賬憑證有銀行存款付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
對於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經濟業務,為避免重復,壹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
因此,從銀行提取現金只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將現金存入銀行只編制現金付款憑證。
擴展資料
庫存現金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
2、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余額,並將結余額與實際庫存額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多幣種現金的企業,應當按照幣種分別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支出現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余額。